【政策快讯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

2025-03-18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,有关单位:

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级,助力加快建设创新浙江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省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PART 01

      申报时间和方式       


申报截止时间:2025年4月30日

申报方式:登录“浙江知识产权在线”系统进行网上填报,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(右侧导航栏“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”


PART 02

      申报范围     


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包括4个专项:助力重大科技攻关“攀高造峰”专项、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“塑优领航”专项、助力传统特色产业“提质跃升”专项和助力山区海岛地区“消薄强基”专项。

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包括2类: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类、传统特色产业类。

具体申报范围和流程说明详见申报范围和流程说明。


PART 03

       申报要求      


(一)申报主体须为浙江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。详见《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》《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建设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
(二)申报资料。申报单位按照《指南》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相关附件须在申报时一同提交,未按规定提交的,该申报材料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。

(三)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、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,不得再次申报,各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(高校以学院为单位,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)。

(四)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,若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,按照规定严肃处理。


PART 04

      推荐名额      


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名额分配,综合考虑2024年度各设区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、2025年度“尖兵”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区分布和山区海岛县数量等因素确定。


PART 05

    组织方式   


(一)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工作,动员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申报,严格把关、遴选,择优推荐。

(二)确定立项后,实施期限为2年,立项后按规定拨付支持资金的50%,实施期满后根据评审结果拨付剩余50%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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